Tuesday, October 17, 2017

Origin


Dan Brown的解码系列的小说男主角Robert Langdon教授每次都很累,因为要跑来跑去跑三天,一路跑一路解码,还一路被追杀。还好,这最新一本《Origin》没这么累,只是跑三个小时,解的码也没有以前多,主要是一串打开影片播放的密码。但是因为只是三个小时,剧情没有这样乱,但也不能像上一本《Inferno》从意大利佛罗伦斯跑去土耳其的伊斯坦堡,只能在西班牙境内的Bilbao和Barcelona跑来跑去。

这一本比上一本好看,上一本探讨的主题是人口和环保课题,这一本探讨是科技发展和宗教的冲突。男主角每次都会跟不同年轻的女主角一起跑,这次也不例外,可怜的男主角,这次也是看到吃不到,没能和女主角上床。

整本小说的两个大哉问是:我们(人类)从哪里来?我们(人类)又要往哪里去?宗教提供的答案是上帝创造了人类,捏造了亚当和夏娃,那是人类的原型,人类的终极去处是天国。但是无法科学验证的上帝和天国是一般人不会相信的,除了信徒。科学目前提供的较让人信服的答案是达尔文的进化论,从单细胞生物开始,一路进化到猿猴,再到人类,但是进化论是推论、化石和各种佐证所得出人类起源的轮廓,无法强而有力一举证明;人类的去处?科学的答案是个人死了,没啦!化作春泥更护花,但是整体人类最后会往何处去?不知道,只能看科幻片寻求答案。

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名满天下(类似Steve Jobs) 的电脑奇才Kirsch(也是兰登教授的学生)准备公布让世界震惊的两个大哉问的终极答案。这两大发现,根据Kirsch的说法,将一举终止宗教的谎言。这两大发现,证据确凿,能让世人信服人类的起源与终结。

但是,由于高调的宣布,引来宗教极端份子的阻扰,在当晚重大的宣布前,电脑奇才被枪杀。然后,人在现场的兰登教授和当晚的女主角司仪(也是西班牙皇室传人的未婚妻)从Bilbao的博物院,到电脑奇才的住所,再到大教堂寻获那一串密码,再到小教堂也是电脑奇才的工作主机室,完成奇才的遗愿,将两大发现通过奇才录制的影片呈现于2.2亿在电脑前追着事情进展的观众。

我不剧透。两大发现雷声大雨点小吗?人类从哪里来?不错。有说服力。人类最后的结局,不够说服力。但是,根据看过原片的基督主教的说法,人类的结局的部分已经被改过了,不同版本,之前的版本很震撼(书没详述,大概是像Terminator这样的结局吧?)

兰登系列是知识份子小说,涉猎的知识渊博,哲学、历史、宗教、解码学、艺术、文学、科技、人类学、未来学、建筑学、都讲得头头是道。在一些尖锐的议题上,作者很巧妙的掩盖自己的观点。都是通过剧情和书中人物各自交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读者从不同的观点中长了见识。将不同观点的读者都导入正途,我想是作者想通过小说传达的讯息。故事很能抓住今天AI的热门,和宗教狂热的讨论。

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主角其实是电脑奇才发明的人工智慧助手Winston,作者功课做得多,AI,Quantum 电脑,很跟得上时代。在文化历史和建筑方面,上一集是但丁和他的史诗,这集的重点介绍是Antoni Gaudi,西班牙伟大的建筑师和他设计的那座建了140年工程至今还在进行的教堂Sagrada Familia, 以及另一个他兴建的著名的公寓Casa Mila (电脑奇才住的居所), Gaudi的建筑特色是自然界的生物和植物,没有一般建筑的直、方和圆。书也介绍其他文学家,但没Gaudi重要。

兰登教授小说系列,最弱鸡的是故事情节发生在美国华盛顿的《The Lost Symbol》,一举成名的第一本《The Da Vinci Code》和第二本《Angels & Demons》,都不错看。但是只要拍成电影的都不好看,原因是一、解码需要时间,读者看书可以慢下来和兰登教授一起解码,而电影不能,快快解,失去了解码的乐趣;二、我之前说过,兰登教授很苦逼(观众也苦逼),因为电影的女主角都很漂亮,但都没床戏,书没床戏则无所谓;三、就是可能删改剧情,尤其是上一集《Inferno》,为了照顾大爱族,电影的结局庸俗到不行,和书完全不一样;四、书呈现的各种知识和观点论证作者可以慢慢铺陈和读者可以慢慢吸收,而电影必定大砍过半,不砍肯定沉闷。要看Dan Brown,只能看小说,电影还是免了吧!

Monday, July 31, 2017

人类大未来






工作被取代

李开复在《人工智慧来了》和哈拉里在《Homo Deus》的书中都提到AI将取代人类的工作造成失业的问题。

但是李开复比较乐观,他说像之前工业以及自动化引起的事业恐慌并没有发生,因为科技发展也会创造新的工作机会,或者就算没有了工作,乌托邦也可能产生,在新的福利制度下,人类可以活着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无需为三餐忧心仲仲。

我先不说乌托邦,这下回分解;先说AI时代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这项。

我认为这是必然的,新的工作机会会出现;但和以往不同,工业自动化减少了蓝领,创造了更多的白领。从蓝领过渡到低层白领的工作训练不难,因为现代教育足以应付。但是,当AI取代了低档白领的工作,还取代更高档的大量知识工人的工作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因为大学毕业硕士文凭又怎样,你的工作机器人取代得了。

社会的工作是由少部分的创新和大量的重复性组成的。AI时代要求人类是大量的创新,少部分的routine,不只现代教育负荷不来,社会也负荷不来。

就好像媒体人曾经信心满满的认为电视之前被预言取代传统媒体的时代并没有来临;网络时代虽然也同样被预言取代传统媒体的情况也不会到来。但是网络还是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媒体,搞到传统媒体过着苦哈哈的日子。这次的AI大潮,应该也会让乐观的人大跌眼镜的。


全知的AI

当全知的AI获得人们的信任帮忙做各种决定,那祂就获得更大的主权变成你的代理了。而当你将决策权交给祂时,让祂什么事都帮你作主时,这个代理会不会骗你呢?

Hirari给出的这个例子很有趣。他说越来越多人用Waze获取交通资讯和协作。例如Waze建议你取道第2号公路因为第1号公路堵车,你通常都会听从因为相信祂总是对的经验太多了,而且相信科学数字不会说谎。

那如果人人都用Waze,都听从Waze,那都从1号路转2号路,那也会造成1号路堵车啊。为了更好的疏通交通,那Waze就只会告诉一半的人使用2号路,对另一半人"隐瞒",让他们继续使用1号公路。那算是一种欺骗吗?

当然,当无人驾驶时代来到,你根本不在乎这事了,由得电脑系统将你送到目的地就是了。

Hirari还举微软公司Cortana作为AI助理(代理)的可能性发展也颇有趣和发人深思,例如当进入商业谈判,两人都用Cortana AI助理,你的Cortana和他的Cortana都来自微软,这种博弈如何处理,会不会取决于使用者付给微软的金钱多寡?


几段摘录

这里稍微摘录李开复《人工智慧来了》的几段文字:

“AI时代,孩子到底该学什么?才不至于被机器“抢”了工作?

其实,与其讨论让孩子学什么,不如先讨论孩子应该如何学习。学习方法远比学什么内容更为重要,尤其是在人机协作、各自发挥特长的时代里,填鸭式和机械式的学习,只能把人教成机器,让孩子丧失了人类独有的价值。”

“当李清照说'雁字回时,月满西楼'的时候,她不只是在描摹风景,更是在寄寓相思。当杜甫写出'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衣马自轻肥'的句子时,他不只在感叹人生际遇,更是在抒发忧国之情。这些复杂的思想,今天的AI还完全无法理解。”

“人工智慧的普及,需要少数人类精英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和前沿科技开发,大量简单,重复的初级工作,则由AI完成。很可能的现象是,经济很大程度上提高,大多数人不必怎么工作,领取不错的津贴享受生活,享受人生。由此,也必然会催生娱乐产业的大发展。”

“在人工智慧时代,我们需要教育父母,让他们不要再期望孩子寻找“安稳”的工作,因为在传统意义上,“安稳“意味着简单、重复,“安稳”的工作早晚都会被机器取代。我们要帮助下一代做智慧的选择,选择那些相对不容易被淘汰,或者可以与机器协同完成任务的工作。”

人类大未来

Harari通过《Homo Deus》一书谈人类大未来比李开复的《人工智慧来了》更胜一筹的是,他谈了人类的思潮,即如今被自由主义主导的世界,在人工智慧的时代,所崇尚的个体的人的重要性和价值必会荡然无存,而且如果大部分人类的工作被机器取代,人类在军事上,在经济建设上的价值已经不存在的时候,或沦落到只是玩游戏打发时间的时候,就是自由主义衰败的到来,因为自由主义而建立个体主义如人权,男女平等的女权,和民主制度,也将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威胁。因为当世界只剩下少数的精英和大部分无所作为的人,必定冲击一人一票的民主体制。

Monday, August 22, 2016

A Strangeness in My Mind



一本有关私奔的小说,穿插了伊斯坦堡从上世纪60年代到2012年,横跨50年三代的记忆和时代变迁。
男主角在堂哥的婚宴上看到当时还小的女童,即新娘的妹妹,为她迷人的眼神所慑,就开始不断的写情信给她,通过堂弟转交在远地的她。由于两人从来没有交谈过,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堂弟就将信转给她的姐姐,因为这堂弟也喜欢这妹妹。
后来男主角和这小姐姐私奔了,而妹妹过后也是私奔嫁给了男主角的一个好友。再后来,男主角生了两个女儿的老婆因为第三胎私下堕胎死了,而娶了不育的妹妹的朋友被谋杀。而男主角大女儿嫁了,小女儿也跟人私奔。两人恢复单身,因为大家很早就知道了其实男主角的信是写给这妹妹,两人后来就结婚了。
男主角在回忆两姐妹的点滴上告白,他是更爱死去的前妻,也是这姐姐。
男主角不是成功人士,是社会低阶层,对伊斯坦堡有恋恋的感情,虽然其他职业的收入更好,但却还是喜欢晚上一个人挑着扁担走街叫卖boza的副业。而boza,是逐渐失传的传统饮料,应该有点像中国曾经流行一时也逐渐不受欢迎的酸奶之类的饮料。
因为走街,让他和伊斯坦堡这座城市共同呼吸。整本小说就是Orhan Pamuk浓浓的风格,淡淡的哀愁,与其说男女主角的故事,更像通过男女主角和其他配角的故事说这五十年,伊斯坦堡如何从三百万变成一千三百万人口的故事。
原文虽然是土耳其文,但英文读起来很到味,能带出气氛。我有几本pamuk的小说,也有他一本散文,都没看完,这本最厚的7百多页竟然看完了。小说加插了一些历史事件,例如政变,几种思潮和价值观的冲突,让这本书更具时代感。
文学的小说都慢火炖肉汤节奏较慢,不像流行小说情节吸引,节奏明快。但还好这本小说,不至于太闷,值得一读。

Friday, May 1, 2015

僵尸的存在主义

很多人喜欢看Zombie Apocalypse的电影和电视剧。那一旦被僵尸咬着就加入变成僵尸一族参与咬人的电视剧《The Walking Dead》,即紧张又教人害怕,让人一直想追看。


虽然Max Brooks(也是《World War Z》一书的作者)煞有其事写了一本《The Zombie Survival Guide》教人如何防御僵尸的攻击,但世人毕竟都不相信僵尸真的存在。

但如果你把回教极端份子在全球发疯到处乱“咬人”的事件当成僵尸来看的话,那广义来说,僵尸是存在的。

回教极端份子为什么是僵尸,或者和僵尸的特质有何相像之处?


1、一旦被咬,没有回头路
许多回教组织包括马来西亚的立法,即任何人一旦信奉回教就不能脱离;这和僵尸法则是一样的,即只要一旦感染变成僵尸,就没得救了,变不回人。因为这种单向的发展过程,回教人口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极端;这跟电影里僵尸的人口膨胀是同样道理。

2、不需要思考
僵尸跟回教极端一样,都是不需要理性思考的行尸走肉。

3、疯狂的攻击
僵尸和回教极端一样,是不能和人类和平共处的,一见到人类就要疯狂的攻击。

4、嗜血
僵尸和回教极端一样,都是嗜血的一种生物。

5、消灭人类和文明
僵尸要咬死所有人类,消灭人类文明;回教极端也是,要杀死非我族群的所有人类,消灭人类的文明。

在电影《World War Z》里有其中一幕是说以色列早有先见之明筑高墙防止僵尸的入侵。这筑高墙防止“僵尸”入侵的意涵,不就是在含沙射影的将回教极端份子比喻成了僵尸吗?


你可以说我别无中生有乱套,因为僵尸感染的速度是快捷的,不像回教极端的毒素传染之缓慢。其实,如果将地球自从有人类的漫长历史用快捷键缩短到几百年,谁敢说回教极端的毒素传染是缓慢的?例如从al-QaedaISISBoko Haram,不就短短一二十年吗?而这回教僵尸病毒的传染和变种,不是越来越凶,越来越毒,也越来越快吗?

Thursday, January 8, 2015

我的2014年十大好读

2014年,没仔细算,我买的书应该也是百多本,看完的应该也是50多本 。选十大,虽然不难,但今年我因为不打算选非小说类的书,还是有点困难,毕竟本本小说都要好看有点不容易。勉为其难,选了五本中文,五本英文的小说。

1    铸剑师 -Div

不知道为什么会买这本小说,但我时常try and error, 有些会失望,有些会惊喜,一些在作者如二月河、九把刀、Dan BrownKhaled Hosseini 甚至还没红或还不是很红我就读了他们的小说,也是一种收获。DIV这本铸剑师,我打70分!这本可以归类为武侠小说,由十二把剑,十二个春秋战国的小故事串联起来的小说。小说作者Div,是有潜能的作者。

2     盛世:中国2013年 -陈冠中

这本是很知识分子小说,写作年份是2009年,金融海啸刚过时期, 但中国却避过劫难,写的是2013年,有点预言味道,说中国开始步入千年一遇的盛世。作者通过小说质疑这所谓的盛世会不会只是人为制造出来的一种迷幻效应?情节奇构,以理念为主,很知识分子的探索。我去年看陈冠中较新的小说《裸命》,则是以故事主导,理念为辅,藏族和汉族交缠的故事,也有很多性爱描写。两本都好看,大力推荐。

3. 北京灭亡 -张草

张草是沙巴人,在台湾念牙科,可以写小说因为满脑子怪念头,写过的有惊悚小说,科幻、奇幻、命理、历史、武侠杂七杂八的小说多本。我去年买过他的《蜀道难》,没看完,因为觉得有点沉闷,后来买了一本本地马来西亚出版的惊悚短篇合集(一下忘了书名),觉得好看,看完。今年买了《北京灭亡》,这本小说获皇冠大众小说奖。小说以明朝天启六年一个爆炸案作为背景,有时空穿梭,是奇幻类小说,是作者灭亡三部曲的第一部,第二及第三部为《诸神灭亡》及《明日灭亡》,但虽然作品得奖,我看了第一部,觉得麻麻虎虎,就没有再买第二及第三部。会介绍作者张草因为他是马来西亚人,也欣赏他丰富的想像力,小说家没有丰富的想像力是写不出好看的小说的,当然有丰富的想像力也未必写出来的小说就好看。虽然有三本,两本不喜欢,但我还是认为张草值得期待。

  4. 大秦帝国 (共11部)孙皓晖

《大秦帝国》虽然把它当一本,实际上已经十一本书。我其实陆续一点一点在Facebook有介绍这本书,厚厚500万字,如果不是好看,我怎么会看完呢?!强力推荐。

 5. 武道狂之诗(卷十四)山、火、海   乔靖夫

《武道狂之诗》是武侠小说。作者和陈冠中一样,也是香港人。据作者透露,结束会在第20集,以作者慢工出细活一年一本的程度,还有六年才写完吧!小说也以明朝作背景,武侠小说讲究的是不是好看,我的评语,两个字:好看!我前两年也读了作者的科幻小说《香港关机》,也写得不错。

6.     Gray Mountain, John Grisham

John Grisham全职写小说之前是律师,他的小说绝大多数以法律为故事。早期一些作品被拍成电影的有《Rainmaker》,《The Client》,《A Time To Kill》,《The Firm》。我差不多有完和看完他所有小说,除了有两本跟棒球有关的小说没看完。他的小说特色除了法律,行文幽默的色彩是我喜欢的。近几年出版的小说虽然还是法律作为背景,但都跟环保课题有关,包括了这本《Gray Mountain》以采矿为主线的法律小说,写得还不错。我自己本身最喜欢的还是那本非法律,而是以採棉花为主题的《A Painted House》,觉得这本不是Thriller类,而是文学 养份较高的作品。

 7.   Edge of Eternity, Ken Follett

这本《Edge of Eternity》我也在Facebook陆续介绍过,还介绍了其前两部曲《Fall of Giants》和《Winter of The World》。 这里不再细细介绍了。

8. Chasing Tomorrow, Tilly Bagshawe

     
虽然是女作家Tilly Bagshawe的作品,但是Sidney Sheldon的名字在封面印的比作者还大。因为?那是Sidney Sheldon的单元小说《If Tomorrow Comes》的续篇。Sidney Sheldon2007年过世,Tilly Bagshawe的笔法和小说情节的部署很Sidney Sheldon, 得到Sheldon的家属授权,以Sidney Sheldon的名字挂帅写了五本Sidney式小说,之前第一本《Mistress of The Game》也是续集类。Sidney Sheldon的小说特色是主角都是女性,故事情节曲折,引人入胜,我有所有Sidney Sheldon的小说,也全部看完,至于Tilly Bagshawe续写Sidney风格的小说,我觉得功力有Sidney85分。


9.   An Officer and A Spy, Robert Harris

Robert Harris虽然可以归类畅销作家,但小说写得很严谨,也可算文学类,其小说类别也多样化,写过古罗马的三部曲小说,据说第三部今年会出版,让人望穿秋水,也写过几部二战的小说,更写过现代商战小说,以及历史事件小说《The Ghost》(拍成电影名字改成了《Ghostwriter》),而《An Officer and A Spy》也是历史事件小说,故事是以百多年前法国一个著名的历史冤案作背景。还看,打85分。我以前旅游意大利,执意要下南部到庞贝城参观,也因他那本《Pompeii》描述2千年多前庞贝城被一场火山爆发掩埋的小说。


10. Theodore Boone, The Activist, John Grisham

又一本John Grisham的小说。其实这本是写给Young Adult看的法律故事小说,故事的主人翁是13岁的小男孩。《The Activist》已经是第四本,这本的故事也是以环保作为主线。因为喜欢John Grisham的小说,所以给小孩看的小说我也乱看一轮。


Wednesday, April 23, 2014

流传

流传》

那年,我轻轻捎云而来
你泛起的微波有我迷惘的眼神
我走过你心灵之际
回眸见你披一身曙色奔来

天之涯外的一个缘,最令人相思的了
第一次相遇的故事,就在我倆的记忆里
流传……


人生有一些相遇,是不是冥冥中自有天意?我不知道。

或许,有吧?

和她的相遇,充满了许多如果,只要少了其中一个,她就成了擦肩而过的陌路人。或许,连擦肩而过的机缘也不会有。

如果当初,这一切都不曾发生。

如果当初,太平不在我们旅途规划的路线;如果当初,那次的旅游纯粹是一场旅游,不是采访旅游;如果当初,没有迷路又饥又渴;如果当初,我们都带了充足的水源;如果当初,我们去敲的不是她的家门;如果当初,不是她出来应门;如果当初,我们解了渴离去不在她家附近一大片空旷的沙地拍照;如果当初,我们拍照她不是骑着脚车撑伞经过;如果当初,她经过时我们没有邀她一起拍照;如果当初,拍照过后没有跟她要地址寄照片给她……

如果当初,这一切都不曾发生。

那一年我19岁,大学先修班第一年假期,华文学会刚搞完第一届全甲中学常识问答比赛,而第一本柯式印刷的学会期刊也在如火如荼收稿编辑,我是学会秘书,和一班积极参与了活动的执委策划了一场专题采访的旅游,因为里头有三四个合作无间的执委,都在准备出国深造,不考STPM了。这次旅游,就当成和他们告别践行的最后一场聚会。

从古城乘火车出发,我们的旅游点只有两站,太平和槟城,我都是第一次去。太平,探访逐渐没落的锡矿业业者;槟城,采访升旗山沿梯而上的小贩。报纸的专题栏位都谈好了,回来主要由我执笔。

夜班火车到了太平凌晨,我们十人,就先到太平湖,过后花几个小时上下爬了太平山。太平没落的锡矿业,据说在深入Kampung Tekka的空军机场一带,我们搭巴士到了附近下车,深入走了好远的小沙路,天气炎热,人烟稀少,向一些人打探,说不清楚,可能需要再往里走,我们就这样再继续走了一两个小时,经过了一个大废矿湖,仍遍寻不着业者,后来觉得不行放弃了,往回走又饥又渴,尤其是渴,才是难受。最后,只有向一户人家敲门讨水喝。然后,故事就这样发生了。当时,她十六岁,踏着脚车长发飘飘……

后来,由我负责寄洗好的照片给她,告诉她为什么我们会出现在那样一个偏僻的地方,我告诉她,太平的访谈一无所获,我们从槟城回程就另外停在怡保九洞完成没落矿业的采访。她后来回信,我们就开始了不算频密的鱼雁往来,也一直没再见过面。过后我去了槟城理大,我们之间的信函渐渐开始了有些暧昧的暗示,后来还是她主动(对,是她,哈)表达了爱意,就开始谈起了恋爱,记得一次是槟城大桥刚开通,还没收费,我载着她骑摩多横跨大桥。

但是,大四那年,因为我们聚少离多,终究还是分手了。那时我写了许多离愁和感伤的情诗,大都收录在第一本诗集《单程日记》里头。

分手了四年,思念一直不忘,虽然之间也有开始和结束另一段感情,但一直没有和她这场初恋那样的刻骨铭心。毕业后一年我到了吉隆坡工作,知道她也在吉隆坡工作,日子就在打探和寻觅之中过去了。

后来,我们终于重逢,再续前缘,所有的悲苦离愁尽在不言中。再后来,我们结婚。我写给她的书信和诗,她一直保留到了今天。

这就是我的爱情故事,《流传》这首诗,我也谱成了曲,收录在当时大学华文学会主办的歌曲创作比赛制作的专辑里。

她的亲戚曾经好奇问起她我们怎会认识?她说,我是她送上门来的老公。想想,的确如此。我告诉她,你应该补充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不然我就渴死了,我为了报恩后来以身相许。

对了,忘了说,当初我们北上旅游同行的十个人里,有一个是现在的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当时他是华文学会的主席,我是秘书,旅游回来不久,他就去了澳洲留学。

Monday, April 7, 2014

军官和间谍


这几天龙体欠安,做什么事情都懒恹恹,最好的活动就是看书。这两天,就把看到一半的《An Officer and A Spy》加速看完了。

这本书是Robert Harris最新的一本谍史小说,由历史事件改编,故事锁在百多年前闻名于世的法国历史冤案。一个犹太籍的法国军人Dreyfus被军事法庭宣判出卖国家,罪名是充当德国的间谍,终生放逐在魔鬼岛。故事的主角Picquart(第一人称)因为在谍匪事件中间接的功劳,后来在情报局局长因病退休后,做直升机般升任上校并从另一个部门调派到情报局做局长。

后来在一连串收集情报的过程中,发觉原先的Dreyfus是被陷害的,甚至情报局一些官员还牵涉伪造文件,而真正的匪谍还在逍遥法外。虽然主角据实报告,希望采取行动对付犯案者,而几位位高权重的将军上司完全不想纠正错误,也决定不采取行动对付真正罪犯,因为事件有关连,抓了一个,就必须释放另一个,这于之前高调处理的Dreyfus案件,如果突然翻盘,整个军队的面子都挂不住。

主角的锲而不舍,最后却被顶头上司免职,并外调到北非的突尼斯亚。过后,翻盘的活动终于展开,主角也在“揭露军情”的罪名之下被逮捕坐牢。整个故事就围绕在军事法庭,过后世俗法庭,再到军事法庭,后又世俗法庭,一层一层。在政治权力大于一切的情况之下,弱小的良知为了事实而翻盘困难重重,正义最后虽然伸张,但主角和他的朋友们都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本小说的出版,刚好是斯诺登Snowden为了揭露美国情报局的丑闻而叛逃美国,两者之间有异曲同工之处。例如故事中的天问:身在军营,是不是应该唯命是从?就好像主角一直萦绕在耳他的下属对他说的一句话:You order me to shoot a man and I’ll shoot him…。还是因为良知和社会正义,应该挺身而出?

军事法庭没有陪审团,但在有陪审团的法国最高法院,最后陈词的将军威胁陪审团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卫国家,如果我们被判败诉,我们军队将集体辞职。”最后由一般市民组成的陪审团也诚惶诚恐的判正义的一方败诉。

这小说没有很大幅度的曲折转合,但是越到法庭的叙事越是精彩。 Harris Robert写了好多本的历史小说,有二战的《Fatherland》和《Enigma》, 也有古罗马时期的三部曲《Imperium》和《Lustrum》,但第三部仍未面世。也有被拍成电影的首相回忆录之《Ghostwriter》。少见的是之前一部2011年出版的写现代金融社会的光怪陆离的《The Fear Index》。我读过他大部分的小说,都写的不错好看。我接触Robert Harris的第一部小说是《Pompeii》,写两千多年前历史闻名的古城庞贝城被火山爆发而掩埋的前后十天的光景。那时刚好要去意大利游玩,其中的景点就是要参观这被火山灰掩埋了两千年而在1748年重新出土的庞贝城。去之前读了这本小说,游庞贝城好像历史的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