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8, 2009

女儿的创作


女儿交待,要在我的博展览她的图工作品。24孝老豆只有将她的作品拍拍拍拍,然后一五一十的放上网。其实女儿自四岁开始就显露画画和艺术的天份,画得多,手工作品也多,丢失的作品也非常多。拍个照留念,甚好。如果她长大了不小心真成为伟大的艺术家,这些照片就变成了心路历程了耶。

作品各式各样,点子层出不穷。

弄了两块木板在上面画画。

卖吃的档口,很立体,还有一个漂亮的女销售站在kisok里面。

我在河内买的小饰品,女儿画上面谱及给帽子上色。

学校的图工,做贝壳相框。

这个杯子装不了水,用来喝水也会割伤嘴唇吧?!

小小屋子

不知是什么小小粒像是Polyform拆散的粒子粘成的各种造型,再给上色。有天空、圣诞树、小礼物、草坪、小鸡、蝴蝶、锅子和菜肴、天空、太阳和飞鸟。

Tuesday, November 3, 2009

帮与不帮


一个中年妇女在吃力的start着一辆老爷摩哆车。在泊着的一列汽车的后面。

试了好多次后,终于成功。然后他扶着身旁像是他的老公的男人上摩哆。

那男人右脚包着石膏,将拐杖交给女人。上了摩哆摆正车头一会,看来好像又死火了。

后来,一个马来青年走进他的红色Proton, 开门之前示意挡在后面的他们将摩哆移到一边。

我的车停在沙登大街路边,边等老婆从街对面买些东西回来,边无聊玩着手机,边看一些街头即景。

同样start摩哆的动作就在我车前大概五十码左右的地方重新演习了几遍。中间还有一个年青人走来帮忙了一次。我心里想,就算成功了,一个脚受伤包着石膏的男人能和老婆成功的骑摩哆安全回家吗?可能,他的家就在附近吧?

买了东西,我老婆快步的回到了车里,我也准备启动车子回家了。

突然,那个女人走到了我的车旁,作势要求我搅下车窗。大巴士就在她身边擦身而过。

我看到她满脸泪痕,搅下一半窗子,她着急地说:“先生,我希望你能帮帮忙借RM30给我们,我们住在Kajang,我老公看过医生,带不够钱,那间Clinic不愿意给药。”她的老公一拐一拐的跟上来,我嗅到石膏包扎的脚传来刺鼻的药味,而他也是满脸泪痕。

“相信我们,我们肯定会还,请给我你的电话号码。”

我和老婆都没有十元钞票,递了一张五十元给她,也不留电话号码给她,就走了。

路上,老婆说:“会不会担心他们是骗子?” 好多年前老婆回家不远被一个印度少年截停,说摩哆坏,回不了家,希望讨点钱修理。老婆给了十元,临走往望后镜一看,他凸凸凸骑着健康尚算良好的摩哆跑了。老婆转述这事让我笑了好久。

我说:“这回应该很真的挂?!我想,他们会老远跑来这里看医生,搞不好是在这里遇上车祸伤了脚,才会在附近的Clinic看医生敷药。”

如果害怕上当,事后又觉得那不象是骗局而像是真的而耿耿于怀,为自己的铁石心肠懊悔莫已,数目又不大倒不如就先帮了吧!至少心里舒坦一些。

这是我们两人过后一致的结论。

Sunday, October 18, 2009

音乐频道

在家里不看电视,也不subscribe Astro, 反而出差时在酒店会拿起遥控器按啊按啊。Bloomberg,按走;CNN,按走;BBC,按走;卡通频道,按走;Discovery,按走; 体育频道,按走;HBO电影频道,可能按走;音乐频道如Channel V或MTV,停。

大部分的新闻都不是发生在身边,不能等吗?第一时间知道干嘛?而且电视新闻,repeat又repeat,烦死了。商业频道?表示自己做很大生意,股市升降一发动全身? 而且也是repeat又repeat, 更烦了。电影频道?没有时间看完整套戏,也未必是想看的戏。最深得我心就是流行音乐频道了。

在埃及、迪拜(除阿拉伯文,还有印度流行音乐,因为印度外劳占迪拜人口很大比例)、阿根廷、俄罗斯等听当时当地的流行曲,打歌的曲子也是repeat又repeat,没问题啊!电影可以看一回,谁听歌只是听一次的?增加印象啊!现在还怀念在埃及听的阿拉伯文MTV流行曲,好听极了,那些女歌星都穿得好性感清凉。可惜读不懂阿拉伯文,Youtube也找不回了,真是遗憾。

从当时不断在播什么流行曲,就知道你在什么时候去那个国家。

我在英国的时候,电视不断在播Lily Allen的《Not Fair》, 回来就买了她的歌来听。曾一次在中国,电视Channel V一直在播中国创作歌手许巍的《故事》,觉得好听,在当地就买了这个专辑。

Thursday, October 8, 2009

故弄玄虚,卖弄学问



赶热潮,终于看完Dan Brown的《The Lost Symbol》。

好看吗?56分。那《The Da Vinci Code》呢?57分。那《Angels and Demons》如何?56分。那不是Langdon当主角的《Deception Point》和《Digital Fortress》呢?60分以上,《Deception Point》最高,69分。

我还记得刚开始读二月河的《康熙大帝》长篇历史小说时,应该是在94年,那时二月河的帝王系列还没红,介绍我看的是当时《新明日报》(后来关门大吉)的总编钟松发,外号“罗厘司机”,是一个粗俗豪爽也很有趣的文化人。而我看Dan Brown的小说也很早,那时《The Da Vinci Code》和Dan Brown也还没那么红,还好(不知是幸或不幸)我第一本看的是最高分的《Deception Point》,所以才会继续看他其他的小说。如果先看他发得不清不楚的《Da Vinci Code》,大概就会没了兴致。作者和书本还没火红就看了,表示我看书不是专挑热门,一窝蜂心态。

以Langdon为主角的都是解码小说。都是相同的框架,在既定的时间内解码,不然灾祸临头。 解码小说是推理小说的一个极致分支,更像考智力的游戏吧!只是作者将智力游戏套进好莱坞式的小说情节,悬疑、谋杀、缉凶,真相,再加流传数百年的古老神秘组织。解码也等于解密,宗教和科学的相容和相斥,或者宗教理解上的不同的争端。而这新一本着重对上帝的不同诠释进行探讨。

当然,据实的地理考据是Langdon小说的特色,之前两部的巴黎和罗马,到这一部华盛顿国会山庄。但是,有必要大费周章做如此详细方便旅游的地理考究吗?看《神雕侠侣》,一般读者不会在心里画一幅活死人墓的地图吧?!经典的《红楼梦》里大观园的每一个角落,大概也只有红学粉丝会细细研究吧!不过,各有所好,这非重点,算了。

反正,读Dan Brown小说,就要准备在最后有出其不意的转折,有时不只一次。一般推理小说在转折后,会让人觉得真相终于大白,恍然大悟,疑团尽释的满足感。但Dan Brown的小说一转折,漏洞就出来了,不管你怎样不断回想之前的情节以合理化它的转折,最终肯定还是不得要领。

而《Lost Symbol》无疑是失败之作,Amazon.com读者打星星至今累积不过2颗半。故事一开始雷声很大,惊天动地似的什么如果历史秘密被揭开,将永远改变人类的未来,还搞到处处死人,最后结果是雨点小到不用打伞的那种结局,最后几十页就在讲耶稣(是真的在讲耶稣)。只是类似“上帝就在你心中,你就是上帝”以及对《圣经》种种不同的诠释等,一些人听来好像很新颖;但对更多的人来说,都是老掉牙的各种理论,非常反高潮。

而解码小说最不宜拍成电影,就搞不懂好莱坞是那一门子逻辑?大概是看中小说大为畅销的缘故吧?!想想,如果一部电影,主角不断在解Sudoku, 有什么看头,闷不闷啊? 所以,《Da Vinci Code》和《Angels and Demons》加速了很多解码过程,直接提供答案,或者答案都不给,就让饰演Langdon的Tom Hank完成解码了。由于解码又好像是整部小说的最大特色和关键,电影的省略法就介于得宜和不得宜之间的半天吊,很是尴尬。说实在的,看书是静态活动,对解码有兴趣的读者大可跟一跟,对一般读者,不过是另类Sudoku。所以,夹在中间的电影更惨,如果要为电影打分,肯定比书本还要低呢!

八字概括《The Lost Symbol》:故弄玄虚,卖弄学问。

不过,出了名的作者的好处是利益相随。《Lost Symbol》首刷Hardback 500万册。如果以一般作者可得的版权费5%,这本标价大约RM100的书,作者收入总共是RM2千5百万。 一年后Paperback的出版又几百万册,还有其他排着队等着送上钱来翻译成不同语文的出版社......

所以,J.K. Rowling写了几本Harry Potter,就比英女皇还有钱了。 李嘉诚都羡慕啊。

Saturday, October 3, 2009

Esplanade


三或四年前,只是远远地经过。

这回住在Mandarin Oriental, 与Esplanade (滨海艺术中心)毗邻,到地铁站必经之路,就绕过去瞧瞧了。

这两粒(一粒分成两边?)大榴莲花了新加坡6亿新元。不过,比起我们什么都不是的巴生港口自贸区便宜多了。

中秋节前夕,看到一队队小学生陆陆续续到来,彩排吧,准备这几天晚上“艺满中秋”的庆祝表演。免费入场哩。

这两粒榴莲各有一个大厅,一个是音乐厅,一个表演艺术厅。Wiki说各可容纳1600人及2000人。可以举办曲高和寡的音乐会,也可申办民间艺术表演。不像马来西亚的两粒Jagung里的Filharmonik Petronas, 只倾向于高格调的交响乐音乐会。

从地铁走道,可见Esplanade的节目海报,以及画展。

新加坡嘛!一切就是政府安排,来自民间自主自发的少之又少,连民间艺术,也要政府推动。让本来自由奔放的民间艺术,显得雕凿处处的匠气。有了形,但却缺了神。

走走看看,以下的照片都是用iPhone拍的。

地铁走道展示的大榴莲节目表

从地铁走道进入大榴莲的入口

Esplanade的标致

走上Rooftop拍了榴莲尖尖的刺

地铁走道到大榴莲的画廊

久违了的新加坡最出名的Ponggol Nasi Lemak饭档,还是排长龙。

这张是从网络抓的,iPhone无法达到这种拍摄效果。

Tuesday, September 29, 2009

再看天下


这回,不是漫画《天下》了,是台湾的《天下》杂志。

《天下》杂志被大家冠以台湾最有权威性的财经杂志,创刊于1981年,早期是月刊,后来双周刊出版。 我(公司)订阅了大概有十三四年,在去年停止订阅。严格来说,是因为本地代理在到期后没有找上门来,自己也认为算了,因为公司还订阅着《The Economist》、《Business Week》和《亚洲周刊》。

我会订阅《天下》杂志,不是因为受趋势专家冯久玲的影响(早期她的Transformer公司引进这本杂志),而是在日本公司当总经理的陈再藩(小曼,也活跃于文化界)在言谈中常引用一些《天下》杂志提及的先进观念,唬得我一晃一晃;后来自己当了总经理,就订阅了这本杂志。

台湾和香港的财经杂志基本上很不同。台湾的财经杂志以提倡企业精神,商业观念为主导,这本《天下》就是前瞻性强,企业理念和价值观领航的最佳代表,稳居首席地位。而香港的财经杂志,和马来西亚的商业杂志一个模样,不看也罢,千篇一律的报道商业上的成功人士,吹嘘他们如何如何赚得第一桶金,以及教你应该如何如何才会发达致富。

忘记了一句座右铭,但基调应该是:“上等人谈观念,下等人谈事件”。如以此类推,台湾的财经杂志上等,香港和马来西亚的财经杂志属于下等。一些财经杂志还下等到出卖杂志人头照封面和专题报道,让生意有成的商人在杂志上自吹自擂,并包下几千本去派送亲朋戚友的地步。

至于经济逐渐开放和起飞 后的中国,财经杂志又如何呢?早期都不理想,后来越办越出色,我每回出差中国,都尽量带回几本财经+IT科技的周刊例如《IT时代周刊》和《互联网周刊》等。

那为什么现在不怎么Keen《天下》杂志,不读也无所谓呢?观念领航不重要了么?当然不是,是因为发现了《天下》杂志的死穴。

在推广一些观念,企业精神的时候,《天下》杂志犯上了一般财经杂志的通病,将专题的对象写得无懈可击,完全没有弱点。例如,在一些专题突出创造经济奇迹的城市、企业或国家,就比如杜拜吧,写得天上有,地下无,常引为模范,要大家好好学习。但是这些奇迹,在经济危机时不堪一击,所有的弱点一一都浮上水面,《天下》如何自圆其说?以一个观察家,观念领航的身份起家的杂志,怎么会没有看到隐埋着的地雷呢?

而《天下》杂志吹嘘成功的观念,变得和等而下之的财经杂志吹嘘成功的故事一样,同样是看不到企业家和城市背后的腐败。

所以,我变得越来越爱看中国的财经杂志,也越来越依赖《The Economist》及《Business Week》来维持中肯和持平的财经报道。

Sunday, September 27, 2009

天下起风云



很奇怪咩?我追看香港漫画《天下-风云》(香港版本是《天下》,马来西亚版本叫《风云》)。

现在其实是“看”,不怎么“追”了。 原因是太长了,从1989年出版第一期,到现在2009年,20年了,因为商业考量,马荣成没有见好就收,故事长长长长拖下去,本来是武侠漫画经典,却不幸变成了流水帐。一些经典的人物无奈被掩埋在芸芸众生里,一些经典的故事段落也流失不知在那一个年代。

其实在亚洲,日本是漫画王国,各种题材琳琅满目(听一些人说水准最好的日本漫画要数色情漫画)。而在香港,漫画以连环图形式出现,不管古代或现代,以武打为主。台湾的漫画以四格为主,就算在蔡志忠、朱德庸及二马等全盛时期都不成气候。

香港早期年度书展也包含漫画类,但漫画的粉丝惊人,还没开场就大排长龙,其他书商看到不对劲,后来就分了家。我早几年一回到香港,特地跑去漫画展去感受香港对连环图的狂热。的确,在天下和文化传讯展摊水泄不通,大家都在抢购为展览特别制作的手办以及限量发行的纪念品。据闻,马荣成的天下展摊一次展览的收入为2百万港币。

如果你是追求高质量香港漫画,如我一样,除了《天下-风云》,余者皆可舍。只要随便拿起其他任何一本的香港漫画来比较,高下立分,而且还是实力悬殊的那一种。

马荣成的画功真是没得弹的,肯定香港漫画界第一把交椅。他的前老板,香港漫画教父黄玉郎,就算当年全力以赴亲力亲为的画而不着重搞企业组织上市,也及不上马荣成的水平。马荣成很努力,即使受教育不高(一般香港漫画业界之现象),一直都在寻求突破,画工精益求精,一个时期还和台湾的漫画大师郑问还一同合作过,将许多技法如油画、水墨、毛笔画法等融入到漫画来,不断提高漫画的艺术水平,最后成为一代宗师。


另外,马荣成在参与编写的长篇武侠故事《天下-风云》剧本方面,主角聂风和步惊云,众多配角的性格塑造鲜明,以及经历巨变后的改变都能牵动人心和跃然纸上,可以媲美名家。他创造的江湖如金庸也是波澜壮阔,加上场景氛围的营造,武功的创意及玄幻,常让人叹为观止。

马荣成的企图心很强,除了《风云》漫画,早年还和丹青(早期《风云》故事的主要编写者之一)联手,将漫画衍生成《风云》小说,每月一部,讲述一些主角的外传,后来大概不畅销或太忙给停了。由于《风云》故事的确有看头,被电影公司相中,至今拍成了两部电影。不过第一部里头复杂的多角关系的爱情故事,化繁就简的给篡改了,比起原著,逊色许多。除此,《风云》故事也被拍成了电视剧,以及一部差劲的《风云决》动画电影。另外,风云网络游戏还是和马来西亚的公司合作,全程在马来西亚开发,可惜推出后并不很受众。


其实将漫画拍成电影或电视剧比起拍摄一部小说容易一些,因为人物长相,服装,场景,构图,包括storyboard,统统都有了。更何况马荣成的《风云》漫画,就已经融入了许多电影拍摄的表现手法。

另一难能可贵点是,许多香港漫画都以广东话对白,马荣成的《风云》却维持高水平且正统的中文。唯一的瑕疵是,作者常常将“的确”两字,不知觉用了广东话的“的而且确”,很明显的小瑕疵,奇哉,竟然无人指正。

如果马荣成可以在10年前就结束《风云》的故事,那这一部武侠漫画,我认为可以和金庸的武侠小说并列。